网站首页  添加收藏  设为首页 
 
 学校首页  机构简介  通知文件  常用下载  常用查询  办事流程  联系我们  使用手册  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3-07-11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方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现已开放申请。

一、时间安排

(一)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二)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三)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四)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自2022年起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结题的认定等要求有了较大的提高,各位老师务必认真考量后再申报。)

(二)各申报人可以注册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查看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并按照具体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各申报人在与企业对接时,请务必了解清楚项目内容,除了立项项目合作必要内容外,企业不得以学校名义从事其他盈利性活动,损害学校权益。在立项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开展工作。

同时请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或协议书或结题材料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交至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发送至邮箱20111085@cuz.edu.cn。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86706211。


附件:【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


分享到:

 

版权所有 浙江传媒学院教务处 

Copyright© 2011-2024 jwc.cuz.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