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方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形成了2023年5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共有582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询。“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现已开放申请。
一、时间安排
(一)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二)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三)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四)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进一步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结果考核,自2022年起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结题的认定等要求有了较大的提高,各位老师务必认真考量后再申报。)
(二)各申报人可以注册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查看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并按照具体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各申报人在与企业对接时,请务必了解清楚项目内容,除了立项项目合作必要内容外,企业不得以学校名义从事其他盈利性活动,损害学校权益。在立项后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开展工作。
同时请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或协议书或结题材料形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交至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备案,发送至邮箱20111085@cuz.edu.cn。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86706211。
附件:【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
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