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可登录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通过“产学合作”—“立项证书下载(2022年)”页面下载立项证书。
各项目负责人要与相关企业加强联系,按照要求高质量、高效推进项目实施。并按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合作协议的约定,及时完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通知精神,自2022年立项的项目开始,学校将以项目结题作为成果认定的必要条件。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批次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