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3-12-25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浙传院教〔2023〕10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2月25日--12月28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电话:867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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