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3-06-07 阅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浙传教〔2023〕28号)的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立项《社交媒介使用、媒介素养对视障人士幸福感的影响研究》等142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三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校教务处实践科和创业学院反映。
教务处:丁老师(0571-86706211),创业学院:黄巧玲(0571-8687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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