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号)和《关于做好“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基地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教务处初审、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对“十三五”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现将我校“浙江传媒学院—桐乡市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文创实践教育基地”等5个“十三五”省级基地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三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校教务处实践科反映。
教务处: 顾老师(0571-86706211)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十三五” 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结题验收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