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2-11-25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浙传院教〔2022〕94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25日--11月2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疑问,可以通过书面、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地址:行政楼210办公室,电话:8670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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