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浙传院教〔2024〕10号)和《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21〕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0项,上一年度延期结题2项(详见附件1)。2024年度及前期延期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
二、验收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1.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2.提供成果和支撑材料。
3.要求项目负责人制作一个不超过3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主要是对项目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说明。
4.季度报告两次(附件7)
5.国家级项目需制作项目介绍展板一份,具体标准见附件6。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各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组织本学院专家(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推优,按照项目总数(延期结题项目数量不包含)的30%进行推优,评审完成后汇总至教务处。
本次结题验收按照教育部要求强化成果总结,各学院应根据立项时提出的结题要求进行初审,检查预期成果清单完成情况,针对中期检查中不合格的项目,学院需要尤其关注。
项目类别 | 结题要求 |
创新类项目(三选一) | 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 |
获取与项目相关的专利,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
获得学科A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获奖项目名称与创新项目名称基本相同。 |
创业类项目: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后方要求二选一) | 在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
项目成功落地且注册公司,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为公司法人,且股份占比三分之一及以上,公司有一定营收,带动学生就业实习。 |
(三)教务处、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定,确定结题成绩。
三、验收需提交材料内容及程序
(一)第一阶段:4月17日前,各项目组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电子版一份以PDF格式上传到校内平台。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时预期成果清单,提交包括作品、发表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内容)、实物装置(交二级学院)、实物照片、软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到校内平台,可采用以下文件格式文档类PDF格式,媒体类MP3\MP4格式,图片类jpeg\jpg\gif\png等格式,作品外链,压缩文件ZIP格式。
3.上传不超过3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一份到校内平台。
4.季度报告两次,格式为PDF,提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版本。
5.国家级项目需提交项目展板电子稿一份。
提交路径:进入统一门户浙传学生竞赛与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快捷申报中“2024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结题验收提交”按钮,进入网页点击“材料提交”,即可进入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文件格式部分有要求,需要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提交。
(二)第二阶段:二级学院组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推优。学院在4月25日前登录平台,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并填写学院意见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完成以上工作后,提交学院意见汇总表PDF版到邮箱:dingding@cuz.edu.cn。学校根据二级学院打分判定是否进入学校评审。
(三)第三阶段:5月上旬,教务处会同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在线上线下,对学生结题报告电子稿、支撑材料和3分钟视频介绍进行评审及优秀答辩,综合评定出结题答辩结果(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程序后,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中进行材料上传和指导教师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将附在结果公示说明中。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1日,教师审批截止时间为5月24日,请按照系统规定按时,保质完成本次推荐工作。
附件:
1.202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2024年浙江传媒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待结题汇总表
3.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视频介绍录制要求
5.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学院意见汇总表
6.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板内容
7.季度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