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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业生申请毕业和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4-09-20  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结业生申请毕业及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符合学校规定学习年限的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结业后按学校的规定重修或补考,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毕业,以本科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三、申请时间:2024年925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办法:本人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结业学生毕业申请表》和《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2),提交至学院。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学习违纪或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者,满足《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规定条件的,本人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特殊条件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

注:换发证书时,提交结业证书原件

五、其他要求: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审组初审同意后,于2024年9月27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及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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