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43号,见附件1)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高教〔2023〕5 号)精神,按照《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见附件2)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要求,现就做好我校 2023-2024学年度(2023年 9 月 1 日至 2024年 8 月 31 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论文报送工作,严格遵循工作程序,及时确定分管领导和报送责任人,及时准确的报送相关数据。
2.9月1日-9月8日各学院进行本科上报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检查2023/2024学年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自查表见附件3。
3.9月 10日前填写完成带学位授予信息的论文汇总表(见附件4)。汇总表内包含2023-2024年度我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信息,必填列须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
4.9月12日前填写完成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各二级学院根据下发的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进行更新专家信息,包括新增、删除和信息完善等。
5.9月20日前各学院须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平台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科丁老师,电话:0571-86706211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附件3: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
附件4: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
附件5:专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