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浙传院教〔2021〕13号)文件精神,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新生质量,严格学籍管理,杜绝舞弊及冒名顶替行为,现开展学校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复)查对象
我校2023级全体普通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新生。
二、审(复)查时间
入学报到至2023年11月20日。
三、主要内容
1.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报到期间,要认真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数据等进行逐一检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研究生考试报名照片、居民身份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等。新生报到结束后,对存疑数据作进一步核实,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录取资格复查: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新生的有关资格和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对艺术类专业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复查存疑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职责分工
本项工作由校办牵头,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办)、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网络数据中心共同完成,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室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责任 部门 |
负责人 |
工作内容 |
校办 |
赵渊 |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总体协调等。 |
学生处 |
袁蕾 |
负责二级学院新生入学报到环节各项档案材料的审核和身份核验(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
教务处 (招生办)
|
黄寒冰
|
1. 负责对本专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结果的汇总处理;完成复查合格本专科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督促指导所有新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核查纠正,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好学信网学生信息维护等,建立健全学历证书核查机制等。 2. 负责二级学院本专科新生录取资格的复查,包括学生专业复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复查结果的汇总和异常情况处理;对新生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查验;录取考生名册的核查等。 |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
张邦卫 |
负责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二级学院将现场采集照片与报考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并对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登记表等信息逐一检查;负责研究生新生录取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二级学院将新生报考资格、身心状况、复试资格材料、录取手续及程序等进行复查,开展专业复测等;负责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督促指导新生及时登录学信网进行信息核对,健全学历证书核查机制等。 |
保卫处 |
王奕全 |
为校院两级核查工作提供相关支持(新生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等。 |
网络数据中心 |
叶福军 |
为校院两级核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等。 |
各二级学院 |
院长、书记 |
1. 具体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各项档案材料的审核,按照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录取考生名册和录取数据等逐一检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等,对存疑数据进行核实,对审查结果按三级“双”审签后上报。 2.完成新生录取资格的复查,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双签”机制(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制订专业复测具体办法,组织相关专业复测工作,向招生部门报送录取资格复查结果等。 |
五、程序步骤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1.新生报到环节,迎新组织部门需现场采集新生照片(大小规格为320*240像素),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生身份核验,将现场采集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形成报告供各学院参考。
2.新生报到期间,各学院安排专人(班主任或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将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检查,结合人像比对报告,形成核查结论。
3.各二级学院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后,由核查人员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填写审查结论,经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各1份)。
4.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由各二级学院核查人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异常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各1份)。
(二)新生入学后录取资格复查
1.各二级学院安排两名专门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
2.各二级学院完成新生录取资格复查后,填写录取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复查人和审核人双签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招生办,需进行专业复测的艺术类专业新生,由各专业所在学院填写新生入学专业复测情况登记表(附件4),于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招生部门。
3.对于入学资格审核和录取资格异常情况,教务和招生部门将协同各二级学院作进一步核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冒名顶替入学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对于核查通过者,学校按照学校复核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后,交由学籍管理专门人员在学信网进行学籍注册。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担负核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成立学院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0月13日前将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具体联系人报送教务处(附件5)。
2.严格工作流程。各二级学院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措施,明确职责,规范程序。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学院核查人、审核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三签”机制。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切实把新生入学资格核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组织监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室监督,各二级学院工作接受二级纪委监督。
七、相关工作联系
1.教务处:王艳姣,18458206659;招生办,张剑15824199691
2.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潘丽娟,18806522830
3.学生处:杨玉奇,1585816496
4.保卫处:穆畇钢,13738106789
5.网络数据中心:王益,1590671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