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统一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定于2月23日至3月3日(校历第1周)进行,现将本次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除按规定不能参加补考学生外(包括但不限于违纪、作弊、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同学,可以参加本次补考(不含通识选修课)。
2.期末申请缓考并获得批准的同学,可参加组织补考课程的考试,按实际成绩计入总评成绩。补考后总评成绩及格者,该课程总评成绩以60分计。
3.补考与期末课程考试管理要求相同。考试命题、组织、监考、评阅等环节,均按学校考试管理相关文件执行,监考教师原则上由开课学院统一安排,相关学院须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
4.通识必修课中的公共外语、计算机和思政课程安排在2月23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公共体育补考工作由大学体育教学部自行安排。其他学科、专业课程由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未在系统内编排考试的,由学生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5.原则上要求补考成绩在考试完成后4个工作日内,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成绩提交。
6.学生参加课程补考,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入场,服从监考人员安排,按指定顺序就坐,并将证件放于桌面。凡遗失证件者须提前由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并注明学号,无有效证件(或证明)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20分钟以上(含)不准进场,作“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能提早交卷。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特此通知。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