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的正常进行,现将排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时间顺序提前准备、保证课表编排顺畅。
一、排课工作要求
1. 本次排课各教学单位应先确定教学任务,根据专业特性和课程特点,科学合理确定教学班班型,不得随意拆分自然班,非必要不拆班,合班班级规模不宜过大,避免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合班。
2. 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请优先安排教学名师、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一年不少于48课时)。
3. 同一门课由多个教师分担时应根据教师实际所讲授的内容,明确填写各自所承担的课时;凡是由多位教师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应根据讲授的内容,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课时,未经审批,私自安排代课的按私自调课处理。
4. 统筹协调好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安排,充分挖掘时间和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教师和教学资源,做好课表编排工作。
5. 上课地点按对应教学任务中的场地要求进行随机分派,开课部门根据课程的教学要求,选取适合的教室类型。因授课需要对设备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网络数据中心提供的信息进行人工调整。
6. 开课部门必须按作息时间科学、合理地安排授课,每周五个工作日排课,上午安排5节课,下午安排4节,晚上安排3节;星期二下午、周五晚上及双休日原则上不排课。低年级各专业每周至少有4天1、2节必须排课,体育不得安排在上午1-2节课。
7. 原则上教师每天授课不超过6节,系统排课默认情况下单日不能跨校区排课,需单日跨校区授课、连续授课等特殊情况必须由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对于单日跨校区授课的教师,各二级学院排课时需预留跨校区交通及用餐时间。
8. 使用智慧教室授课的教师须经过网络数据中心相关培训。
9. 中层干部安排授课的,原则上请集中安排在周四、周五两天。
10. 小课安排上宜尽量集中,排课时尽可能多的照顾专业课。
11.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在每学期教学日历信息提交时,在教务系统网上上课地址维护中自行维护好相应信息,相关二级学院(部)要严格审核,保障线上教学平稳有序,确保教学质量不打折。
12. 排课完毕后,请各单位仔细核查本单位课表,对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保证排课信息准确。
二、排课具体安排
1. 大学体育、大学英语和大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11月30日前完成相关安排。
2. 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实本院教学任务并由教研室按新修订的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教材选用程序选订教材,12月1日前将相应教学任务及对应教材录入正方教务系统。
3. 12月5日进行排课数据前期检查、核对,对于不符合系统排课要求的数据进行梳理,此类课程需由开课学院人工安排。
4. 周二晚上、周四下午为通识选修课集中时间段,其他时间也可安排通识选修课。
5. 各学院12月6日前上报阶段性课程、特殊课程清单,12月11日前完成相关特殊课程课表安排。
6. 12月12日进行系统排课,优先顺序为思政课、合班课程、一般课程。
7. 12月13日至12月19日,各学院按照开课学院进行课表调整,原则上课程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授课,优先上午排课,如需晚上排课的,周一至周五上午必须排课。
三、注意事项
1.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务必在12月19日下午4点前排定课表。
2. 教学班人数与教室容量要合理搭配,提高教室使用率,节约教室资源;为避免课间楼道拥堵,各班级的上课地点请尽可能安排在同一个教室或相近楼层。
3. 为保证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所任教学任务应匀散分布、有合理的时间间隔,避免教师连续上课现象。
4. 上课起止周数及教师所执行课表的周次以校历为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周为校历第1-16周,通识选修课从第1周开始上课。
5. 按照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的要求,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相关专业实验室条件,对需要在公共机房安排上机的专业课程,由二级学院(部)填写相关表格,提前报网络与数据中心确定上机安排。
6. 各单位务必严格依照教学计划排课,课程名称、周学时等信息应与教学计划保持一致。
7. 课表排定之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课表教学安排。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