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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3-11-08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及时总结相应成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传院教[2018]15号)《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21]8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创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校创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70项2023年度国创项目和142项校创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根据每项国创和校创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程序

第一阶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各项目组负责人填写月季度报告一次(附件2),中期进展情况表(附件3)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项目团队合影一张和项目活动照片一张。经指导教师审核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文件在校内平台进行提交,本阶段截止时间为1116日,逾期提交通道关闭无法上传。

提交路径:进入统一门户浙传学生竞赛与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点击快捷申报中“2023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中期检查提交”按钮,进入网页点击“中期检查材料提交”,即可进入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第二阶段:二级学院汇总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完成后,学院提交中期检查打分及学院意见汇总表PDF版到邮箱:dingding@cuz.edu.cn。中期检查学院结果提交截止日期为1124请各学院注意时间安排。具体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丁老师,86706211)。

第三阶段: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评定出中期检查结果。

四、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及完成的情况,将中期检查结果用百分制打分。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下阶段经费拨款和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学院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过教务处组织专家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将收回项目资助。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动。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项目所在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科研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3.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完成研究任务,有的项目正积极向各类学术刊物投递研究成果以争取公开发表。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4.各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中期检查材料,悉心指导,各项目组成员要认真负责、精心准备,确保中期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 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学院意见汇总表

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学院意见汇总表

附件2:季度检查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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