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2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推荐上报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推荐方式
(一)建设目标
根据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建设”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2023年计划重点面向“315”科技创新体系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特别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智能制造、现代文化、乡村振兴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技术以及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15个左右引领产教融合,贯通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发展的新型实体组织,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力。
(二)推荐方式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校内公示评审结果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二、申请条件
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应当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一)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鼓励优先选择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乡村振兴、人工智能、跨境电商、绿色环保等重点领域,强化使命驱动,培养满足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
(二)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正式挂牌成立,形成稳定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合作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三)由高校专任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四)加强产教融合,创新与产业链龙头和骨干企业、产业创新中心等合作办学模式,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五)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
(六)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七)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等;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为主体的稳定投入机制;学校在人才选聘、人事管理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八)具备较强的数字化理念和数字化认知,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和数字化平台为人才培养、产业发展、产教融合赋能;
(九)列入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的优先支持;
(十)优先支持与山区26县共建的现代产业学院。
三、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请参照浙江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和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认真组织填写《浙江省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3份)(word格式、盖章pdf格式各1份电子稿)。于10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实践科,本次申报任务时间很紧,材料递交过期不候。附件电子版发到邮箱20111085@cuz.edu.cn,联系人:顾老师86706211。
附件:
附件1:浙江省本科高校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认定指标
附件2:浙江省重点支持产业学院建设点申报书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