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将结业生申请毕业及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符合学校规定学习年限的结业学生。
二、申请条件:结业后按学校的规定重修或补考,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毕业,以本科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三、申请时间:2023年10月8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原所在学院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办法:本人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结业学生毕业申请表》和《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2),提交至学院。
注:换发证书时,提交结业证书原件。
五、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审组初审同意后,于2023年10月13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及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3)交至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