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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3-04-12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8〕15号《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传院〔20218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0项,详见附件1。2022年度及前期延期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详见附件2。

二、验收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1.填写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提供成果和支撑材料。

3.要求项目负责人制作一个不超过3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主要是对项目研究过程、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导师指导情况、项目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发表论文和获得专利情况等进行说明。

4.提交项目团队合影一张、项目活动照片一张(电子版)。

5.国家级项目需要制作项目介绍展板一份,具体标准见附件要求。

(二)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各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组织本学院专家(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初审推优,按照项目总数的30%进行推优。本次结题验收按照教育部要求强化成果总结,各学院应考虑申报时预期成果清单内容完成情况,完成后汇总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定,确定结题成绩。

三、验收需提交材料内容及程序

(一)第一阶段:424日前,各项目组负责人提交将以下材料。

1.结题报告:电子版一份以PDF格式上传到系统平台。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时预期成果清单,提交包括作品、发表论文(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内容)、实物装置(交二级学院)、实物照片、软件、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到系统平台,可采用以下文件格式文档类PDF格式,媒体类MP3\MP4格式,图片类jpeg\jpg\gif\png等格式,作品外链,压缩文件ZIP格式。

3.上传不超过3分钟的项目视频介绍一份到系统平台中。

4.提交项目团队合影一张,项目活动照片一张(电子版)。

5.国家级项目需提交项目展板电子稿一份。

(二)第二阶段:学院组织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初审推优。学院在55日前登录平台,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完成后提交项目分数,学校根据学院打判定是否进入学校评审。

(三)第三阶段:5月中旬,教务处会同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在线上线下,对学生结题报告电子稿支撑材料3分钟视频介绍进行评审及优秀答辩,综合评定出结题答辩结果(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2.2022年浙江传媒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立项项目待结题汇总表

3.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4.创新创业项目结题视频介绍录制要求

5.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学院意见汇总表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线上结题操作说明

7.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展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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