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及时总结相应成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传院教〔2018〕15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60项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根据每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的进度安排,着重从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阶段的研究计划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程序
第一阶段: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各项目组负责人填写6-9月季度报告一次(附件2),中期进展情况表(附件3)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审核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文件在摩课云平台进行提交,本阶段截止时间为10月28日,逾期提交通道关闭无法上传。
(https://cc.moocollege.com/#/details?id=11016)
第二阶段:二级学院汇总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评审,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完成后,由学院在线上提交中期检查打分及学院意见汇总表。中期检查线上提交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中期检查以线上提交文件为准,逾期文件无法上传和参加评审,请各学院注意时间安排。具体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丁老师,86706211)。
第三阶段: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评定出中期检查结果。
四、评审结果
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及完成的情况,将中期检查结果用百分制打分。此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下阶段经费拨款和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各项目原则上按立项时制定的方案认真执行,中途不得随意改动。研究设计和方案若有重大修改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项目所在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
(1)未按照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的;
(2)研究工作因故停止的;
(3)没有任何阶段性科研成果或未取得任何研究进展的;
(4)中期检查材料不交或逾期上交的。
3.目前已有部分项目基本完成研究任务,有的项目正积极向各类学术刊物投递研究成果以争取公开发表。各项目负责人在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时,请务必注明“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
4.各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中期检查材料,悉心指导,各项目组成员要认真负责、精心准备,确保中期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学院意见汇总表
附件2:季度检查表
附件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进展情况表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线上中期检查操作说明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