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上报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各学院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立项《宋韵文化——宋代茶艺的多元化推广》等70项项目为我校拟上报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示日期起三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30日 |
|
关于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浙传教〔2023〕23号)文件精神,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教务处复审以及现场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对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发布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在疑问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9日 |
|
关于2023-2024-1学期选拔型独立设置实验... |
为加强我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现将2023-2024-1学期开设的选拔型独立设置实验通识选修课进行公布(详见附表)。 选课程序如下: 1、6月4日前学生填写报名表发送至导师报名邮箱; 2、6月18日前由导师进行选拔; 3、6月25日前确认入选名单,由教务处统一导入选修班级。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22日 |
|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
各二级学院(部): 课程考试和成绩评定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试卷命题作为检验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把试卷命题关,做到命题合理、批改规范,能真实体现学生学习成果。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考试安排公布: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将于考前两周公布,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要结合疫情“乙类乙管”防控要求,落实好本学期相关考试安排,通知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8日 |
|
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转专业报名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各二级学院上报转专业计划和报名考核录取方案的基础上,教务处进行了汇总审核,现将全校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名额和具体要求予以公布,请各学院及时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5月18日15:00(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各专业计划接收名额、报考 |
|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5日 |
|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未注册学生名... |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7〕6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于学期初启动本学期学生注册工作。根据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教务处复核,截至目前共有5名学生尚不符合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注册者不得参加选课等教学活动,所修读课程成绩无效,毕业班学生不能参加毕业论文 |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8日 |
|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学生... |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学业预警的相关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审核统计,本学期共有23名学生符合学业预警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发布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学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本学院或教务处联系(86832033)。 |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8日 |
|
关于做好2023届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 |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3届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确保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包括毕业生人数审核、毕业生成绩审核、毕业生注册情况审核、本科生学分审核等。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对学生毕业资格情况进行审核。 2、本科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本 |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8日 |
|
关于启动2023-2024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稿)(浙传院〔2019〕63号)规定,决定启动转专业工作。现将本次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及计划数 (一)本次转专业面向2021级、2022级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2021级学生为降级转专业)。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及转出;录取为混合所有制办学专业的学生,只能在混合所有制办学专业范围内按相应规则进行转 |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3日 |
|
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3年国家级大学... |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8〕15号)和《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传院〔202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 立项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 |
|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