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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论文 (设计、创作)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2-10-18  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89号)要求,现启动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以下简称“毕业论文”。

本届毕业论文使用毕业论文智能管理系统完成,现就本届毕业论文工作提几点要求:

建立组织机构,高度重视毕业论文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担任组长与副组长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系(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教学办主任等,组织开展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工作。

明确各方职责,加强质量监控。论文智能管理系统有明晰的角色分工,各学院要进一步明确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系(教研室)和教学办的职责,明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职责,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监管,督促各方按时完成指定内容,以免影响后续进程。

规范以创作创业成果代替毕业论文。根据《浙江传媒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替代实施方案》,毕业论文替换工作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审核程序,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替换。以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论文的学生,其毕业论文成绩由创业学院出台细则并组织认定。申请以毕业联合创作代替毕业论文的,全媒体实验创新中心要把过程评价材料提供给学生所在学院。

做好论文管理系统培训,明确毕业论文各项程序。各学院要根据新修订发布的毕业论文管理办法及学校统一安排,细化本学院工作时间表。本届毕业论文工作进程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成立组织机构,讨论明确本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包括本专业毕业论文形式、外文翻译要求与否、成绩评定项目与比例等,并制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11月1日之前在论文系统中提交。

第二阶段:选题、下达任务及开题阶段。此阶段要做好师生的双向选择。一人一题,鼓励选题从行业需求、从教师课题中来。指导教师下达给学生毕业论文任务,学生根据任务书,做好开题准备,开题汇报要不少于二位教师共同参与,严把开题关。同时,学院需要确定毕业论文替代的学生名单。本阶段各项工作在2022-2023第一学期期末完成。

第三阶段:论文撰写阶段。此阶段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做好指导记录。

第四阶段:教师评定阶段。1.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水平做出评价,明确是否同意学生进入答辩。2.评阅教师一般要参加该生的答辩,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前期要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审阅,便于更加公正评价。

第五阶段:毕业论文检测阶段。我校对所有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未通过检测的论文不得进入本次论文答辩阶段,检测工作在2023年5月中上旬完成。

第六阶段:答辩阶段。1.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2.确定缓答辩名单,包括毕业论文未能达到要求或因各种原因请假的学生。缓答辩的学生可在满足答辩要求后提出申请,由学院组织答辩,一般间隔不少于两周。3.学生参加答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4.审定答辩成绩。答辩委员会可以采用答辩方式或以答辩小组的成绩确认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委员会对每位学生只认定一次,答辩成绩计入学生论文组合分,如答辩委员会认定未通过的论文,该生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即为不及格,不再具有重修资格。

第七阶段:公示、展示与收藏阶段。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学校每届评选若干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

第八阶段:总结、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及归档阶段。总结评优在2023年短学期期间完成,归档工作在2023年10月前完成。

第九阶段:毕业论文(设计)报送阶段。根据教育部及浙江省关于论文抽检的工作通知,按要求做好毕业论文匿名,音视频材料压缩及命名等工作,准确准时上报论文及相关材料。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试行)

  


                                                       教务处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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