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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4-04-03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8〕15号)和《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传院〔2021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我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双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全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型,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具体参见附件1)。对于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学校给予适度立项倾斜。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周期与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主持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主持2024年项目)。创业实践项目面向全日制本科生,成员可以包括非在校生或研究生、留学生。

项目负责人无必修课程不合格情况不能同时负责两个或以上项目且不存在尚未结题撤消项目的情况。学校鼓励项目负责人跨院系、专业、年级组建团队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且成员均学有余力

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类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每位指导教师当年度最多指导2个学生项目。

结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对于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的成果要求。本年度国家级项目立项中,特别明确项目结题验收的成果要求,满足规定条件方可结题。

项目类别

结题要求

创新类项目(三选一)

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

获取与项目相关的专利,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发明人/设计人。

获得学科A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获奖项目名称与创新项目名称基本相同。

创业类项目:报名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后方要求二选一)

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项目成功落地且注册公司,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为公司法人,且股份占比三分之一及以上,公司有一定营收,带动学生就业实习。

国家级项目经费为8000+2000元,其中8000元为基本项目经费。项目成果中有项目论文发表或获得专利的、创业训练类项目成功注册公司,划拨余下2000元经费。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标注“课题项目:**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编号:**)”。

四、立项程序

本次创新创业立项项目由各二级学院专家审核评定,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重点资助项目由创新指导管理办公室评定。项目具体程序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项目由学生提出,进入系统平台中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于20245月6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稿交至系统中

其中学生申报材料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情况表,通过在申报平台中填写对应内容后,一键可生成;二是立项依据及审核情况表,本表格以附件形式提交。

)二级学院初评

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1.对项目负责人资格及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申报人是否具有申报资格。各学院立项项目个数参考本年度目标考核要求。

2.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类型及其排名,在确定推荐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中,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预期成果为专利的项目可优先考虑。初评结果于2024516日在线上完成,同时提交《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PDF件

)学校评审

1.5中下旬,创新指导管理办公室在二级学院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推选出本年度的国家级创新项目和校级创新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创业类项目由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校评审,推选出本年度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校级创业训练、校级创业实践项目。

2.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程序后推荐上报至省教育厅。

省厅系统申报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要求,推选的国家级创新项目需在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中进行申报、审核。具体操作步骤将随公布文件一起下发省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6日,教师审批截止时间为6月9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宣传、评审等推选组织工作,确保我校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推荐上报工作的公平有序开展。



附件:

1.2023年创新创业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浙江传媒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学生申报表

3.浙江传媒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4.2024年度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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