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我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传媒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传院教〔2017〕6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本学期学生学籍注册工作。有关说明和要求如下:
1.学生须按规定到校报到、缴纳学费,完成注册手续。
2.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且不得在学生证上加盖本学期“注册”章。
3.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逾期超过两周者不予注册。
4.经学生处认定,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相关手续后注册。
5.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教学活动,私自参加教学活动的,学校不予承认。未按规定履行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6.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籍注册工作,认真落实,严格审核,及时跟进,确保学生按时完成注册。并于10月9日前将未注册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写明学生未注册原因(如未缴清学费、未返校等原因)。对于注册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方能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否则不能加盖“注册”章。
附件:未注册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学生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