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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2-12-07  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课程考试和成绩评定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试卷命题作为检验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格按照课程大纲要求进行命题、安排,通识课程考试一般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周进行,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各开课学院(部)自行安排在考试周进行,考试形式为考查的课程可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情况,向教务处备案后,在考试周前自行组织考试。各二级学院(部)应严把试卷命题关,做到命题合理、批改规范,能真实体现学生学习成果。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期末考试工作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考试安排公布: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调整到20221226日至30,集中考试安排将于考前两周公布,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要结合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地做好本学期相关考试安排,通知学生检查、核对个人考试安排,以免耽误考试。

2. 考查类考试上报时间:20221213日前各开课学院(部)按统一格式书面上报考查类考试的安排(含术科)(格式见附件8),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各学院(部)任课教师对学生期末考试资格进行审查,点名系统中的数据作为取消考试资格的主要依据,在最后一堂课上由任课教师告知学生是否被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考试资格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申请,学院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二、 考试形式

期末课程考试主要采取闭卷形式,除闭卷考试形式外,鼓励教师根据课程的内容、性质和特点,采用口试、线上考试、论文、技能展示等多种形式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查方式。本着“以生为本、统一有序和公平合理”原则,任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内容、性质和学情等按有关程序优化调整考试方式,在各种条件允许情况下做到“能考尽考。对于疫情管控原因不能参加线下集中考试学的生,可申请缓考。考查类考试教师应认真批改,必要时增加核验查重环节,保证学生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并且按照闭卷考试试卷操作规范附期末考试试卷(格式参照附件1),成绩评定依据的辅证材料(如作品、论文、视音频影像光盘等)要留存归档。

考查类考试课程应按照课程大纲规定的考试形式进行,按照《浙江传媒学院考试须知》(浙传院〔200539号)规定组织安排考试,并按要求做好监考、巡考工作。以论文或作品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课程授课最后一周应合理安排上课或对论文、作品进行点评,保证足量完成授课时数。

三、 试卷命题

期末考试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学校负责全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协调,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与落实工作,各开课学院要严格按照《浙江传媒学院课程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的规定》(浙传院〔200537号)执行。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备考、辅导答疑,不得划范围、圈重点,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

各开课学院要认真组织课程考试试题命制工作,组织任课教师填写命题责任书。根据《浙江传媒学院课程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的规定》(浙传院〔200537号),命题要求编制AB卷(附答案和评分标准),AB卷要求难易程度相当、题型一致,总分等值且两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20%。教学院长签批后,从AB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正常考试使用(另一套备用),并于考试前由二级学院教学办负责送文印室统一印制,印制完毕的试卷须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保管,并负责试卷整理和考前的分发工作。

四、 缓考申请

学生申请缓考应在教务系统申请,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审核,学生所在学院的相关部门复核,学院教学院长审批。

在考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缓考申请:(1)公务性事假请附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材料;(2)奔丧或重病探病的,必须是直系亲属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3)因病住院,提供住院证明及病历。以上情况各二级学院参照执行,严格把关。

缓考申请时间:129日至1220日。

缓考的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周内录入平时、期中、实验成绩,学生于下学期初补考时间段参加缓考课程的考试,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学生的缓考成绩。

五、 监考安排

课程考试的监考老师一般由开课部门指派安排。根据标准化考场要求,考生座位须一人一座,隔位排列,考场保持通风,监考教师须按照考场情况登记表中座位顺序布置考场,学生须对号入座,阶梯教室如安排考场还须隔行而坐,以便于监考老师巡视考场。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合班考试或考生数超过60人的,应安排3名监考教师监考,考前各学院务必对监考老师进行考务培训。

六、 成绩评阅及录入

试卷评阅与成绩评定务必客观公正、准确及时。评分方法必须统一,试卷批改采取一致的计分方式,卷面批阅规范,统一使用正分。试卷、成绩登记表上分数修改处必须签名确认。凡涉及面广的试卷,一般应组织集中评阅,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流水作业评卷的方式进行。

期末总评分由平时考核成绩、期中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原则上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为2:2:6,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为3:2:5。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务必提醒任课教师,学生课程平时成绩必须在本课程最后一堂课上向学生公布,并在202316前完成各项成绩录入。

任课老师教师进行网上成绩录入,请在期末考试一栏中填写正确的成绩,如发生缺考”“违纪”“作弊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考场记录单中的认定在成绩备注栏中标明,不得随意以零分成绩替代。录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开课学院教学办联系。

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对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好课程教学小结,填写《试卷质量分析与课程教学小结》表格,内容包括成绩统计分析、教学效果、改进措施等。

七、 试卷归档

试卷作为重要的教学材料由开课二级学院(部)保管。每次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将每学期各科考试的AB卷试题原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命题责任书、试卷质量分析与课程教学小结等按学期整理归档,试卷材料归档要求按《浙江传媒学院试卷归档管理细则》(浙传教〔200827 号)执行。

八、 注意事项

1. 为防止学生互换试卷舞弊,两页以上的试卷必须装订成册。

2. 为了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工作,坚持考试情况当日报告制,各二级学院必须在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将本学院考试督查日报、考场情况登记表(异常情况)等相关材料分别交钱塘校区教务科和桐乡校区教学管理科。

3.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加强学生考前的考纪考风教育,落实具体考试管理工作,做好考前考场检查工作,有效预防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作弊等行为,加大对严重考试作弊行为惩戒力度。

4. 各二级学院务必通知学生带齐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生证件遗失的,请提前到所在二级学院或自助机上开具带有公章的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 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小组要求,考试期间考场要保持通风,建议监考教师、考生戴口罩进入考场,各学院要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考试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小组要求预案执行。

6. 监考教师须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开考前必须认真清场,学生按一定顺序就坐,并在考场的黑板上书写板书(见附件9),考前宣读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监考过程中不做任何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违规舞弊现象发生。

7. 考试中如有发生学生违纪、作弊现象,监考教师应终止其考试,收缴其违纪、作弊证据,并填好考场情况登记表。开课学院应及时对学生违纪作弊事实和证据进行复核,要求学生做出书面检查,听取其申辩。确认其违纪事实后,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浙传院〔201730号)对应条款,做出相应处理,并于考试当日将学生违纪作弊情况说明、学生的违纪作弊证据和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场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随试卷存档)上交教务处。

8. 各二级学院须在期末考试结束后,从教务系统中生成不及格的学生名单,提前安排下学期初补考。下学期补考时间根据校历安排进行,届时各学院务必将补考安排通知到相关学生。

9. 期末考试期间,成绩单自助打印机暂停数据更新,考试结束后恢复。

10. 各学院要摸排掌握因疫情管控无法正常返校考试的学生情况,及时告知到开课学院(部),各开课学院(部)要根据课程实际,酌情处理、妥善安排相关考试工作。学生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和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考试管理工作,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每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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