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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立项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预结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招生办)   发布日期:2023-10-13  阅读次数:

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建设名单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公布浙江省 2019—2020年度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浙江省“十三五”省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和浙江省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自查的基础上,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目标,着重从项目进展、特色和亮点、项目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传媒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以及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稿),于10月29日前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顾老师处(电子稿请发至20111085@cuz.edu.cn)。

四、检查方式
   教务处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附件1-浙江传媒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2020-2021年度)

附件2-浙江传媒学院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验收报告


                                       教务处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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